湘检网讯(通讯员 马军 邓强)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一份数据显示:该院公车行驶率降低30%,使用油耗费用同比下降44%。 今年以来,该院把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规定、严肃管理、严厉督察,确保了公车使用规范、安全和节俭。 该院严肃用车纪律,修订出台《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以“两严禁三定点”设定管理红线。严禁违反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规,自觉接受监督与检查;严禁公车私用,坚决杜绝驾驶公车接送家属子女、私自外借、参与婚丧嫁娶活动等公车私用行为;统一定点停放,下班后、双休日及,车辆按规定车位停放在院内,一库一号,号车对应,由门卫统一看管;统一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与定点加油站、维修厂沟通,规范相关管理程序,防止私车公养。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考核扣分处理直至取消公车驾驶资格。 为将规定落到实处,该院强化督察力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湘龙带头执行各项公车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合,并及时将督察结果在办公大厅显示屏和网络公开通报,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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