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浩副检察长为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按沅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贾浩副检察长为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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