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检察院 开展文明有礼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入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院干部职工要以我院荣获市级文明标兵单位为新起点,更加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更加努力提升检察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争当一个讲文明、讲礼仪的益阳人。现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创建湖南省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做文明有礼的沅江人”为主题,积极开展公共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二、活动内容 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合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上级与下级之间相互尊重、同事之间相互礼让谦和”为此次活动主要内容。通过教育培训、专题讲座、文明言行大讨论等形式宣传文明礼仪礼节,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三、活动方式 (一)组织文明礼仪集中学习行动。一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院员工行为规范。二是举办文明专题讲座。 (二)开展文明礼仪、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专题讨论。一是组织开展“如何做文明有礼的沅江人”讨论;二是走访社市、行业代表、服务对象、基层职工,就我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还存在哪些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广泛宣传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活动,营造人人争当文明人,做文明事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院干部职工要结合“做文明有礼的沅江人”活动,自觉开展“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沅江”、“文明过马路”、“市民排队日”、“市民让座日”等活动,不断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为扎实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沅江市检察院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沅江人”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亮 副组长:杨玲莉 成 员:徐盼盼 谭 敏 张慧伶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沅江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单位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继承和发扬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院干部职工一定要从全院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织及各科室负责人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沅江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积极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单位要营造一个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相关心、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营造一个尊老爱幼、谦让和谐的美好家庭;外出举止文明、行车礼貌让行、自我遵守道德规范的文明沅江人。 全院干部职工针对主题教育活动认识、体会,撰写一篇心得论文,于每年11月20日前交政工科,请各部门领导督促落实。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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