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沅江市院组织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出席会议并授课。会议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越新主持。益阳市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益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越新首先汇报了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人员配备情况、主要业务数据,全面剖析了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各基层院检察长分别就本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宇清就做好民事检察工作要求,一是要积极主动作为,形成经验做法;二是要转变工作观念,找准工作差距,省院、市院要加大对基层院的工作指导;三是要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逐项解决具体业务问题。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胡细罗指出,推动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要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三是要加强沟通衔接,完善工作机制。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指出,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坚持围绕服务大局,突出办好精品案件,切实加强工作宣传,努力做到“稳规模、调结构、强质效、拓领域”,不断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对益阳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以“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题给全体与会人员专题授课,结合理论讲述、案例分析、数据研判生动讲解了当前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工作对策。他强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围绕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要充分发挥省院引领引导作用,有效发挥市院组织协调作用,更加注重基层办案导向,实现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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