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最新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业务评价标准》,将主要业务评价指标从之前的87项调整为现在的60项。沅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充分履行案管职能作用,认真撰写《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业务评价标准的工作建议》,主动与各员额检察官交流,并将工作建议送至各员额检察官手中。 沅江市检察院要求各业务部门认真研读新的评价标准,熟悉了解“案-件比”汇总、刑事捕诉一体/直诉案件、刑事诉讼监督案件、民事检察案件、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通用指标的主要变化,分析掌握新增考评指标要求,并提醒各员额检察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对指标评价结果的分析运用,不断提高监督办案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
ICP号:(湘ICP备14009748号)|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GMT+8, 2025-1-5 06:50 , Processed in 0.04617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yiwang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