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举行文绍端危险驾驶案、万三元盗窃案、李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起诉听证会。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会,请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1年11月25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姚声亮 联系电话:13973742099 特此公告。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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