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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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3-23 16:41|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16791| 评论: 0


2022年,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主动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稳步推进检察监督质效和检察官核心素能“双提升”工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现将2022年度本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体统筹谋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是统筹谋划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多次召开党组会对法治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三是全员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疫情防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检察办案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在疫情常态化期间持续深入开展。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40余人次。通过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学习、视频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干警的法治意识。(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治建设措施

一方面,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做到司法公正,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82件5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01件1183人,其中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0件14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71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6件207人,不起诉188件26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批捕涉恶犯罪2件2人,起诉3件14人。压紧压实禁毒工作责任,批捕毒品犯罪52件66人,起诉55件105人,成功起诉一起涉毒洗钱犯罪案件。二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共办理上级交办、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发现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2案件数量较去年增长285%。联合市依治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全市31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监督协作机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第七检察厅采用、省检院第七检察部推介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0件,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1件。三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件,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公益增殖放流点,向洞庭湖水域增殖放流鱼苗70余万尾。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将长期无人管护的杜亚苏烈士墓迁入沅江市烈士陵园。联合文物部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对全市101处不可移动文物全面摸排,打造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示范点。四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检警同堂培训10次,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20件,追捕5人、追诉9人,对违法取证、超期羁押、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1件次。

另一方面,坚持司法为民,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担当、创新举措,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认真实施《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扎实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3件12人。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轻处理的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 1件1人、不起诉1件18人。着力加强检企联动,深入走访企业10次,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12人次,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三)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平安沅江建设

一是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34件案件提前介入,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21件28人,起诉19件22人。制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利剑护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联合市公安局清查辖区内酒店、网吧、酒吧等场所,针对案件反映的校园暴力问题向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成运行益阳首家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对1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综合司法保护,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37人、不起诉27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3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24场次,录制法治网课2堂,受众1万多人次,被省检察院推介肯定。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5604人次。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10份,推动落实家庭监护教育责任。

二是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3份。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6.679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乡村振兴局向7名因案返贫人员发放救助金8万元。认真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等制度,有效化解信访案件11件,确保矛盾不上行,问题不上交。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件,助力解决网络食品药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中心城区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城市道路高空作业安全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对全市大型超市、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让特殊群体感受到社会“有爱无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工作开展仍然不够平衡,普法宣传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跟专业媒体衔接不足;二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还需要细化和常态化;三是检察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加以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度重视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并撰写心得体会。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将有关法规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同步推进自身与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课普法,先行一步、以上率下,切实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切实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负责同志均能尽职尽责,深入到辖市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力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更大发展、收获更多成果。

(一)夯实法治护航基石,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继续深入发挥检察职能,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准确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

(二)抓实普法宣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定单式”普法,重点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市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创新宣传载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四)坚持推动改革创新,推进法律服务向优发展。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加强司法程序规范,保障司法公平。加速检察工作数字化进程,提供更精准的法治服务产品,切实加强检察法治文化建设,采取多重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法治文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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