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举行陈孟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金少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胡则、陈站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陈静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周定波故意伤害案;尹述良容留卖淫案;张凤云赌博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会,请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4年8月2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刘菁 联系电话:18890532627 特此公告。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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