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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起诉案 听证会上听意见

2022-5-10 11:38|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49067| 评论: 0

“感谢检察院的宽大处理,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听证会上,拟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当众表达了自己痛改前非的决心。

5月9日,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德芳主持召开听证会,对1起寻衅滋事案、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

会上,刘德芳详细说明了听证会的目的,介绍了该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理念的具体意见。承办检察官逐一阐述了3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证据情况、需要听证的事项以及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听证员们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方面进行详细询问。经过评议,一致认为对曾某某、郭某某和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合情、合理、合法。

会后,参加活动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表示:“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3名拟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沅江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和公信力,充分彰显检察机关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效果,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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