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长期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9年3月,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戴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现年55岁的戴某某系沅江市四季红镇先锋村人,2000年至2017年5月期间,戴某某担任四季红镇先锋村村支书一职。
在担任村支书期间,由于村里的账目混乱,会计夏某某便公开了村里的收支情况,让村民共同监督,这一做法却遭到了戴某某的恐吓、报复。 2014年年底,戴某某为威胁上访举报自己的人,带领女婿夏某昭等人到刘某某家门口,用石头砸坏刘某某家的门。 2015年6月底,四季红镇党委政府召开党代会预备会议上,戴某某因不满时任镇党委书记没有达到他多揽先锋村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要求,便在会议上准备动手打人,后被人拦下,离开时戴某某扬言,党代会如果不能按照他的办,会冲击正式的会场。 自从戴某某卸任村支书一职后,仍依势强揽工程,镇里在该村开展的项目,戴某某都要参与进来。2017年年底,四季红镇上包头张某通过招竞标方式中标了先锋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戴某某以自己是先锋村村民为由在张某手中承包下该工程,但自己不会实施,强行要求张某拿4万元给自己,如果不拿,该项目就不能施工。张某无奈,找来了与戴某某关系可以的夏某华承包该项目,但戴某某依然阻止夏某华,以不给钱不能动工为由,找夏某华索要4万元钱。夏某华被逼无奈,只好给了4万元给戴某某。 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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