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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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27 16:19|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50206| 评论: 0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7日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沅江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实开展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平安沅江法治沅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讲政治,紧扣提升站位、坚定立场找准工作定位

严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以学思践悟的自觉抓实学习教育。落实中心组学习、干警学习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等知识。二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专题研讨4次,上党课5堂,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三是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深刻检视问题。深入查摆思想政治、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四是以真抓实改的行动推动整改落实。制定方案和举措强化整改,着力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提升司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打造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

严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抓部署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同步部署、一体推进,做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二抓引导管控。编发工作动态46期,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红网等媒体采发信息88条,做电视宣传节目2期。以宣传优秀人物、先进事迹为重点,努力弘扬正能量和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检察宣传、信访接待、执法办案各工作环节,贯穿融入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强化舆论管理和舆情处置。三抓基层党建。将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合到基层党建工作中,加强党组建设、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强党等要求。

严肃接受益阳市院司法巡察。今年718日至818日,益阳市检察院党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一月的司法巡察。巡察前,精心准备材料、台账等,确立工作步骤和纪律要求;巡察中,准确提供资料并如实反映情况;巡察后,针对反馈的六大类二十三个方面的问题,及时认领到人到部门,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制定举措扎实进行了整改。1030日,向益阳市院书面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成效获得市院肯定和认可。

严实贯彻市委中心工作。大力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理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非法集资等金融类犯罪案件1329人,结合类案特点,向相关监管部门、单位提出加强管控、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按照省院要求建立刑事犯罪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全力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5名班子成员、8名干警对口联系南大膳镇小康村39户贫困户,坚持每月下乡走访,落实教育、医疗、产业等方面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已有38户成功脱贫。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等行动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就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批捕起诉914人;针对非法排污、违法矮围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顾大局,立足保障稳定、服务发展抓好全面履职

批捕起诉工作呈现新态势。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66372人,审结260362人,批准逮捕201件人275人,不批捕598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57525人,审结352480人,提起公诉286377人,不起诉65102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对贺某故意杀人、李某等42套路贷诈骗等重大犯罪依法予以严办;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结合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相对不捕36人,相对不诉53人。二是审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司法与纪监委调查的衔接配合更加顺畅,在强制措施适用、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取得充足经验并建立完善了相关机制。共办理职务犯罪 8 8人,审结并提起公诉 77 人。办理的典型案件有安化经开区原书记陆某儒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三是有力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2018年新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规定,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7209人,适用率达43.54 %。与市司法局会商并联合出台文件,于12月份在我院正式设立值班室,派驻值班律师常态化值班。四是率先实行捕诉合一机制。在湖南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尚未推动的情况下,我院积极向上级院请示,于8月份率先实行了捕诉合一的办案机制,有效解决办案组织不完善的实际困难,提升了办案质效。

扫黑除恶斗争迈上新台阶。坚持不枉不纵原则。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427人,经审查认定并批准逮捕41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39人,经审查认定747人,提起公诉629人。贯彻一案多查要求。紧扣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在打网破伞、综合治理上积极作为,向市纪监委、市扫黑办等移送问题线索5 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件,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在办理刘某等6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中,经审查对未被立案查办的团伙成员罗某牛成功追捕到案。服从专项斗争全局。10月份,根据益阳市院安排,选派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小组,承接办理了桃江县唐某鸣等13人涉黑团伙案。该团伙利用暴力手段,长期垄断桃江县液化气市场,团伙成员13人共涉嫌14个罪名,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进步。一是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对强迫交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批准逮捕720人,提起公诉618人,立足职能提出重处罚金、从业禁止等建议意见,凸显打击精准度、震慑性。二是详细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具体规定。对照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5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详实制定本院方案,确保上级规定落地生效。三是坚实履行保障服务职能。依托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走访各类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8次。邀请部分企业家、工商联领导等举行座谈会2次,认真听取意见并改进检察服务举措。

社会综合治理获得新成效。完成好七五普法任务。先后开展民行宣传周控申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咨询380余人次。结合不批捕理由说明、不起诉宣布、接待信访等执法环节,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精神。201810月份,高检院就预防校园内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了检察建议,我院结合近年来沅江市发生的弑师、弑母案等恶性案件,将保护校园未成年人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步推进,在市团委组织协调下,先后赴共华镇小学等学校上法制宣传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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