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4 15:46|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23097| 评论: 0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举行舒建勇交通肇事案,李运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李建包庇案,曾暖故意伤害案,周建成过失致人死亡案,王剑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听证会。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会,请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1年12月16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姚声亮 联系电话:13973742099
特此公告。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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