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沅江市检察院就沅江市民政局对唐某某婚姻登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沅江市民政局对韩某某婚姻登记行政违法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副检察长张清主持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民政局及当事人参加听证。 2002年9月5日,唐某某父亲在其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与李某在沅江市大同乡政府原民政所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未一起生活;1997年12月22日,韩某某冒用其姐姐身份信息在沅江市共华镇人民政府原民政所办理婚姻登记。因办理婚姻登记时身份信息的冒用,给两人工作生活、子女上学等产生较大影响。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阐明争议焦点。围绕听证议题,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应当建议民政局依法履行婚姻审查、登记职责,对冒名顶替婚姻登记应当及时撤销。会后,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沅江市民政局送达了检察建议。 下一步,沅江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听证工作的主动性,强化目标导向,创新听证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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