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27日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刘德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沅江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沅江市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法律监督,在促进公平正义中担负检察责任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在做优刑事检察中严惩各类犯罪。近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16件1917人,其中批准逮捕983件129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49件2856人,其中提起公诉1555件2250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批准逮捕434件618人,不起诉358件524人。依法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38件424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332件424人,起诉393件563人。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5件95人。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受理并起诉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4件30人。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建立“两法衔接”①平台,立案监督13人,纠正漏捕29人;追诉漏罪17件、漏犯10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6件9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对5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收监51人,继续暂予监外执行4人,有效防止“纸面服刑”问题。开展附加判处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1份,依法为国家、企业、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行动,核查案件21件,排除非法证据1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推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2份、检察建议86份。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全方位排查清账,确保不出现一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参加各级各届选举。 (二)在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中维护法治权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7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59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0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4件。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注重对工伤待遇、拆迁赔偿、养老金发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6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摸排案件线索15条、立案审查15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依法维护执法司法公信。 (三)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中实现多赢共赢。我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将落实人大专门决定、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服务发展大局、造福人民群众的发力点。在全市范围内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29名,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校园食品安全、环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办理上述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68件,发出检察建议64份。依法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整治网络餐饮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办理相关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着力修复洞庭湖水域受损渔业资源,坚持“能公开尽公开,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对13件公益诉讼案件召开诉前公开听证会,增殖放流“四大家鱼”20余万尾。2018年,由高检院挂牌督办、省院交办的“下塞湖矮围”公益诉讼系列案被评为2019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高检院《绿色发展·协作保障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2021年,我院办理的王某等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前公开听证,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典型案例。 二、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把握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努力为沅江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公正、优质的环境。 (一)努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违规发放贷款、骗取贷款、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件26人,审查起诉24件36人。积极开展涉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相关案件41件。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向3个行政村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和脱贫工作组,与村级党组织共商脱贫举措,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助47户贫困户实现脱贫。 (二)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检企共建”,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注重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快办机制,依法快捕快诉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27件58人,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不捕5件5人,不诉4件7人。邀请企业家代表、工商联人士等举行座谈会9次,认真听取意见并改进检察服务举措。 (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多批次派出检察人员下沉社区、企业,协助做好防疫宣传和常规防控,坚定群众防治信念,为社会秩序稳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助力。同时,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共批准逮捕3件4人,提起公诉4件5人。 三、勇担职责使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体现检察担当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努力提升沅江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力回应平安之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大(要)案请示报告、信息报送、案情会商等工作制度,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网伞”线索13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深入开展“六清”②行动,推动“黑财清底”工作开展。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4件68人。2020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所办理的唐某鸣等13人涉黑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件。 (二)着力化解现实之忧。深化拓展“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持续开展信访案件“清仓净源”专项行动,稳妥化解信访积案3件。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信访78件,全部按时办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结合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强化以案释法,相对不捕407人,相对不诉326人,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依法不起诉的“陆勇销售假药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优秀案件”。 (三)依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坚定站稳国家监护人③立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审查逮捕16件17人,依法起诉18件21人。对罪错未成年人实施分级干预,不捕19件28人,不诉13件21人,附条件不起诉9件18人,开展心理疏导37次、帮教29次,尽心拉回迷途孩子。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④落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作《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微视频宣传片,走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47次。推动建立“司法救助+民政救助+教育帮扶”的多元化救助格局,铺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道路。 (四)尽心做实民生检察之事。建立健全控告申诉、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检察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办理案件47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察,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7件7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1.74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涉案被害困难群众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25项,为群众办实事17件,解决实际问题27个,让检心民心贴得更紧更近。 四、奋进改革强检,在锐意进取中激发检察活力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理念变革,在持续深化改革中激发活力、破解难题、提升质效。 (一)蹄疾步稳完成检察体制改革。坚决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理念。按上级要求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形成“四大检察”⑤“十大业务”⑥新架构。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机制,形成新时代检察发展新格局。 (二)一抓到底深化工作机制改革。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值班律师工作站,做到权益保障和公正司法有机统一。依法适用速裁程序⑦,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司法效率,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8.98%。持续优化案件管理,落实全新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案件程序和实体同步审查机制,避免程序空转,“案-件比”⑧下降至1:1.10。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大力推行“人+案”综合管理模式,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表彰奖励、选人用人、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等有机衔接,激励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三)勇立潮头推进办案模式改革。强化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制约,在统一司法办案尺度中增强监督实效。建立高效顺畅监检衔接体系,规范受案清单和办案流程,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时研判会商办案问题。强化一体化办案体系,在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经济犯罪等工作中大力推行上下、内外联动办案模式,努力提升司法质效。 五、夯实基层基础,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队伍 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队伍、严纪律、抓落实、促公信,全面夯实发展根基。 (一)以思想政治建设立根铸魂。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广大检察干警赓续红色血脉、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2019年,我院被评为益阳市文明标兵单位,2020年,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二)以基层基础建设培元固本。全面推行重点工作台账管理,核心数据、亮点工作、问题短板“三张清单”月通报,适时调度、考核。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136场,参加网络培训共计469人次,11名干警被评为省市业务标兵、能手。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制定中长期规划,建成六大信息化、智能化办公办案平台⑨,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三)以纪律作风建设严管厚爱。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创新开展“五亮”⑩主题党建活动,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核查各类线索52条,将“庸懒散软”、“司法不规范”纳入专项整治,完善机关管理制度21项,坚决铲除“六大顽瘴痼疾”,12项工作做法被上级转发肯定。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狠抓会风会纪、值班备勤、“三个规定”落实等工作,落实“严管就是厚爱”。 (四)以阳光司法建设赢得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人大意见建议,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推进公益诉讼等人大意见建议已转化为制度机制和治理效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10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7件次,公开法律文书202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8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130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回顾过去,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全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必须保持人争优秀、事争一流的工作劲头,永葆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动摇,持续优化政治生态,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沅江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沅江检察人持之以恒、接续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沅江市检察院向长期以来支持沅江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同志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和差距: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服务保障全市大局的精准性、系统性、有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司法办案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三是队伍管理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四是基础工作薄弱,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巩固深化。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专程到我院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出了三年内改变薄弱面貌的指示要求。省委政法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我院“脱薄摘帽”工作高度重视、关注。对此,我们将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 未来五年主要工作目标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沅江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奋力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的重要五年。沅江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为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定不移服务全市大局 严格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全面从严治党和增进民生福祉两大责任,“产业强市、生态立市、文化兴市”三大战略,“美丽湖城、文旅湖岛、生态湖洲、鱼米湖乡”四大特色,“富饶、美丽、幸福、创新、智慧”五个现代化沅江的发展思路,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定位和发力点,以更强的履职尽责、更优的法律监督供给,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 三、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安定 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犯罪,依法惩治预防经济金融、网络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沅江、法治沅江。 四、坚定不移提升监督能力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市委提出的具体要求,科学规划检察工作中长期发展,持续深化检察监督体系、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破解瓶颈难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坚定不移建设检察铁军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持续治理“庸懒散软”,推动精细管理、精准履职、精诚团结,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努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向好发展。 一、 更加主动服务构建沅江新发展格局 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持续深化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举措。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特别是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更加务实提升法律监督品质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持续优化“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三、更加从严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强化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加强年轻干部的梯次培养力度,为赓续检察事业积蓄力量。持续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做细做实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在新的征程中,沅江市检察院将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和决议,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直面挑战的勇气,在推进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贡 献更多、更大的检察力量、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司法保障。
专业术语解释
①两法衔接 (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指: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②六清行动是指: 线索清仓:2020年4月到6月,全国扫黑办将组织对需进一步核查的线索实行提级核实、统一建档。对重大复杂线索,全国扫黑办负责直接核查;对重要线索,各省级扫黑办逐条过筛、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必要时采取交叉检查等措施;对其他重点线索,推动全国地市兜底核查,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逃犯清零:全国扫黑办要会同公安部,对重点目标逃犯再发布一批A级通缉令,力争2020年9月底前将1700多名目标逃犯基本缉拿归案。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不断提高追逃实效。要强化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畅通与有关国家实施遣返、引渡工作机制。对追逃到案的犯罪分子,深挖“案中案”,严查“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 案件清结:2020年4月至7月,全国扫黑办要会同中央政法部门,部署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力争消化70%左右的案件存量。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00余起大要案,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全国扫黑办及中央政法部门领导包案,倒排日期、挂图作战、逐个围歼。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对其它案件,依法快侦快诉快判。 伞网清除: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必要时全国扫黑办要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联合工作组,推动一查到底、限期查结。要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精准清除“害群之马”。要严格落实国家监委、两高两部关于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的通知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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