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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1 10:59| 发布者: 沅江检察| 查看: 28298| 评论: 0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在沅江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德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沅江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省行政检察一审集中管辖基层院办案质量先进单位”“益阳市十佳政法单位”“沅江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4人获省级以上荣誉,11人获市级以上荣誉。

一、胸怀“国之大者”,能动服务发展大局

当好平安建设“勤务兵”。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82件5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01件1183人,其中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0件14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71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6件207人,不起诉188件26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要求,共批捕涉恶犯罪2件2人,起诉3件14人。压紧压实禁毒工作责任,批捕毒品犯罪52件66人,起诉55件105人,成功起诉一起涉毒洗钱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发放防诈宣传资料3万余份,批捕41件47人,起诉128件159人,守护群众“养老钱”“血汗钱”。

当好美丽沅江“护卫者”。强化检察监督办案职责,深度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排查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94条,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53件86人,同比上升37%。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市河长办对市域河流湖泊开展检查巡查14次,督促治理水体污染突出问题。服从市委决策部署,派员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派出4人,投入19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当好营商环境“优化员”。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认真实施《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扎实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3件12人。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对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轻处理的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 1件1人、不起诉1件18人。着力加强检企联动,深入走访企业10次,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12人次,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当好清廉建设“推进者”。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监检衔接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补充调查、会商等工作机制,以不变的忠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批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依法对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汤某武受贿、滥用职权案、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原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区长陈某军受贿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原二级调研员贺某伟受贿案提起公诉。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84件、办理检察监督案件30件、反向移送检察建议8件。

二、践行为民初心,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小切口”改善“大民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件,助力解决网络食品药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中心城区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食品小作坊小摊贩规范经营,促进个体经济、地摊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开展城市道路高空作业安全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对全市大型超市、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化,让特殊群体感受到社会“有爱无碍”。

“治未病”做好“少年事”。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34件案件提前介入,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21件28人,起诉19件22人。制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利剑护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联合市公安局清查辖区内酒店、网吧、酒吧等场所,针对案件反映的校园暴力问题向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成运行益阳首家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对1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综合司法保护,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37人、不起诉27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3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24场次,录制法治网课2堂,受众1万多人次,被省检察院推介肯定。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5604人次。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10份,推动落实家庭监护教育责任。

“百姓心”做好“百姓事”。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3份。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6.679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乡村振兴局向7名因案返贫人员发放救助金8万元。认真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等制度,有效化解信访案件11件,确保矛盾不上行,问题不上交。

三、加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牢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检警同堂培训10次,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20件,追捕5人、追诉9人,对违法取证、超期羁押、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针对违反法定审理期限、送达期限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2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0件10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84件84人;配合益阳市检察院对沅江市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提出纠正意见14件;办理强制医疗监督案件3件9人,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执行刑罚专项检察,维护生效刑事裁判权威。

打造民事检察“加强版”。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加强民事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上级交办、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发现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2件。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3件,执行监督案件121件,支持起诉案件57件,案件数量较去年增长285%,促推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打造行政检察“升级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联合市依治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全市31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监督协作机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第七检察厅采用、省检院第七检察部推介。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不断强化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活动、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 2件,审判监督案件18件,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2件。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0件,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1件。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传统领域,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权益保障等新增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件,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公益增殖放流点,向洞庭湖水域增殖放流鱼苗70余万尾。联合市水利部门开展全市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采用地下水行为。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开展“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督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将长期无人管护的杜亚苏烈士墓迁入沅江市烈士陵园。联合文物部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对全市101处不可移动文物全面摸排,打造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示范点。会同人武部、市监部门共同守护戎装,落实落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会同消防部门重点排查商业超市、电竞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锻造检察铁军,着力提升职业形象

政治建设立根铸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规定,积极完成全员政治轮训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史知识竞赛、二十大理论微宣讲、“沅检之星”评选等活动,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依托“红星照耀沅检”党建品牌,积极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形势分析研判和涉检舆情应对能力。

素能建设夯基增效。实施队伍专业素能提升计划,常态化开展“沅检大讲堂”学习,为干警持续充电蓄能。注重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和优秀年轻干部选拔,提拔交流3人充实班子,提拔5名优秀年轻同志担任中层,激发检察队伍干劲活力。加强岗位练兵,选派干警参与上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和技能比武,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青年干警上讲台、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委会等活动,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和“导师带新人”,夯实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基础。

纪律建设严管厚爱。严明纪律规矩,压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整合纪检监察、检务督察资源力量,一体加强对案和对人监管。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实纪律作风日常监管和问题核查处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业绩考评体系,全院共计填报71件次。全面落实从优待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保障干警应有待遇条件,帮助干警解决实际问题困难。

五、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工作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案件,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用心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听庭评议、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检务公开活动33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25条,重要案件信息6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23件次。利用“两微一端”发布重大案件、工作动态257条。用心用情讲好检察故事,全年撰写宣传材料167篇,其中89篇被最高检官网、检察日报、省院内网、新湖南、益阳日报等媒体刊载转发。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认真落实与监委、法院、公安配合制约机制。持续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共同促进监外刑罚执行公正高效。注重加强检律衔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15人次,提供电子阅卷、案件查询服务165人次,着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2022年沅江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和代表委员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我们清醒认识到,沅江检察工作还处于奋力提升阶段,与党和人民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大局不充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司法办案短板弱项比较明显,检察履职质效有待提升;三是队伍建设管理存在进步空间,全面从严治检有待深入推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发力,重新选址进行“两房”建设进度有待加快。对此,我们将以务实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奋力推动沅江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创新、智慧”现代化沅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当中。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产业强市、生态立市、文化兴市”三大战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着力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整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助力清廉沅江建设。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牢固树立“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抗诉等监督手段,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在诉前解决公益侵害问题,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以自我革命决心锻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班子建设,管住“关键少数”,引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监督、新闻媒体监督。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证员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做好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重大案件发布等工作,以更加开放虚心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奋斗赢得未来。立足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沅江建设成为洞庭湖区核心城市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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