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在沅江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德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服务保障沅江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益阳市十佳政法单位、益阳市青年文明号、益阳市巾帼文明岗、沅江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22项集体荣誉。20余项工作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推介。连续三年位居益阳市基层检察院考评第一。 一、聚焦检察担当,能动服务大局全局 助力平安沅江建设。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4件743人,审结498件72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32件1680人,审结964件1535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多发侵财犯罪,批捕144人,起诉279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做好提前介入、提级把关等工作,办结涉恶案件3件23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保持毒品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批捕39人,起诉53人,同步加大涉毒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办理涉毒洗钱案件3件。深度参与平安创建和信访维稳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助力地方中心工作。坚决服从市委决策部署,选派4名党员干警开展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联点帮扶。将检察职能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反电诈、禁毒等普法宣传。提取公用经费50余万元用于贫困助学、困难慰问、司法救助、对口联系帮扶等工作。根据市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入网格工作,“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市域河流湖泊开展检查巡查15次,厘清行政机关权责边界,督促清理水面漂浮物及水葫芦65吨,清理水域面积30余亩,解决水体污染突出问题。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9件20人,起诉2件30人。审慎处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组建“沅·创”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成功办结“4.10”跨省非法经营电子烟案,实现产、销、运全链条打击,成为益阳首例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例。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专项监督,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诉求。着力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依法审查办理盛大金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确保实现精准打击治理。 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履行检察反腐败职责,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法院衔接配合,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纪委监委高度肯定。成功办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原二级调研员贺某某受贿案、益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民辅警3人徇私枉法案,提前介入南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某某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安化县纪委监委原工作人员谌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聚焦为民司法,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秉持“如我在诉”,回应群众合法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结群众来信来访14件,依法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6件,院领导包案率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4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15.3万元。积极开展“护老行动”,针对老年人反映强烈的乘坐公交车收费问题,督促市公汽公司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老年人优待政策。开展“医美专项”行动,调查走访全市12家美容医疗机构,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医美行业健康发展,守护群众“颜值”安全。 秉持综合保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沅·动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认真开展未检综合履职,与市公安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磋商协调26件次,有效预防处置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接纳未成年人住宿、失学辍学等现实问题。扎实开展“检校共建”,选派36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普法宣传46次,覆盖42所学校20000余名师生,赠送宣传资料12000余册。着力构建综合保护大格局,对穷困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9人次,督促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从业查询8892人,向市纪委监委移送违反强制报告义务线索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74份,帮助6人重返校园,1人考上大学。2堂法治网课获评湖南省首届“百堂精品法治课”,1篇经验材料被《湖南检察情况反映》全省推介,2起案件获评湖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秉持护民周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同步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205件311人。开展“消字号”专项行动,调查走访全市药店、婴幼儿用品店等经营机构,重点打击消毒产品违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共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促进消毒产品市场安全健康发展。全面排查市域5414辆共享电动单车,督促市城管局补充、更换1217辆共享电动单车安全头盔,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针对即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管,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三、聚焦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公平公正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释放办案潜能,有效面对刑事案件较去年大幅增长形势,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多轮案件质量评查均在益阳检察系统名列前茅。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疑难、复杂案件34件,就侦查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活动通知书》52份,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10件,追捕追诉漏犯13人。针对审判超期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针对一审判决量刑畸轻等提出抗诉3件。全面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减假暂案件办理,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23件,均获整改回复。依法办理赤山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4件4人。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法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4件,发出检察建议94件;执行监督案件89件,发出检察建议89件,均获法院理解支持。强化部门协作,与市司法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5件、支持起诉受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深入辖区10家企业、5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重点护航十企”“重点联系单位”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依法经营,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重点,不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办案力度。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个案3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类案3件21案,行政执行监督个案29件,行政执行监督类案10件30案,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2件,行政裁判监督案件9件,行政跟进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件,同步监督案件8件。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实现“罚当其错”,先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2件。开展渔业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助推提升渔业行政执法案件质效。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错误婚姻登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公开听证20次,化解行政争议20件。紧盯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与市依治办、市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共同签订实施专门工作意见。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人”职责,深入开展“4+N”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共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9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支持磋商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5件,同比增长140%,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全力配合支持市政府积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监督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湿地违法开垦、巴南湖采区超采专项整治,确保生态损害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持续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督促开展魁星楼、凌云塔和被盗掘古墓修缮保养工作。联合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监督合作。设立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检察联络室,强化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检察监督保护。注重公益诉讼优案培育,办理的保护工程兵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蔡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省第一批十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四、聚焦自身建设,确保队伍更优更强 政治领航强职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12次。严格执行《湖南省检察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0条措施》,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按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填报169条。“红星照耀沅检”党建品牌有望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党建文化品牌评选中获奖。 夯实基础强动能。持续抓实“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强检、文化育检、保障兴检”,2023年4月提前实现“脱薄摘帽”。精心开辟“司法为民、党建文化、清廉文化、忠诚履职、法治理念”5个主题长廊,营造机关浓厚文化氛围,涵养检察队伍精气神,“沅·梦”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用心落实工会慰问、谈心谈话、领导家访制度,帮助干警解决现实问题困难。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和内部检务督察、纪律作风督察,推动单位作风持续向好。积极推动“两房”建设争资立项,项目已获省财政厅资金批复、省发改委项目建议批复、市政府配套支持资金安排,有望2024年动工新建。 淬炼本领强素能。谋划推动领导班子优化、年轻干部成长、骨干人才培养“三大工程”。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2人次,参加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3人次,8名干警入选省、市专业人才库。严格落实检察业务考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三大考评”。坚持开展“每案必评”“文书月评”,推动司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大力推进导师带新人,组织18名年轻干警结对省院、市院、本院导师,单位获评益阳市检察机关“导师带新人”先进集体,5名同志获评优秀导师、优秀学员。坚持举办沅检大讲堂16期,举办青年检察官讲堂4期,安排15名优秀年轻干部上台主讲,选派3名优秀同志到上级跟班学习锻炼。坚持“沅检之星”评选,营造“比学赶超”干事氛围。 阳光司法强效能。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圆满完成最高检巡视组下沉调研、省院政治督察、内部审计任务。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监督,顺利完成3名人大抽选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加庭审评议、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268人次。畅通检律沟通“绿色通道”,组织检律联席座谈2次,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163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222次,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98条,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成绩来之不易,未来充满期待。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代表、委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法律监督刚性和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检察干警整体能力素养与新时代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更高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有待持续深化。四是数字检察推进不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比较滞后。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守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严惩各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在服务平安沅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处理反馈机制,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 二是以更强担当践行为民初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更加重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着力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做优做强“沅·动力”未检团队,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力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 三是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见行见效。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一流检察队伍。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以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检务管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用足用好考核结果。做实检务督察工作,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积极推进“两房”建设,改善检察工作基础条件,实现人才与事业的双向奔赴、硬件和软件的全面升级。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沅江建设成为洞庭湖区核心城市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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