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 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 ★案例介绍 老张今年刚退休,老伴走得早,儿女都在外地,退休后老年生活甚是孤单。他虽然身体健康,却时常为未来如何应对养老、看病难等问题发愁。这时候,他遇到了“好心人”小王。 小王对老张嘘寒问暖,跑前跑后照顾,陪聊天、帮干活、送礼物,打出一个个“温情牌”,逐渐得到老张的信任。之后小王通过带老张实地参观养老公寓项目、体验高端养老公寓入住,同时营销养老项目高额回报,购买项目名额有限等作为诱饵,诱导老张投资购买该养老公寓项目。老张转款50万元签订合同后,却迟迟未见公寓建设。老张赶紧追问小王,发现小王电话关机,从此人间蒸发,老张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案例分析 1.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主要套路形式: ● 套路一: 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名额有限、“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 套路二: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 套路三: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 套路四: 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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